高雄地區某國中趙姓老師及其任職醫院的妻子96年4月結婚,迄今僅一年多,卻經常為瑣事吵鬧不休,趙師於去年發現妻子行為舉止有異,常常以排班為由深夜不歸,懷疑她紅杏出牆。
趙老師於是以30萬元,委託徵信社抓姦,跟監赫見其妻與一名醫師交往,兩人毫無忌諱,經常出雙入對,趙妻更趁與先生分居期間,搬進情夫為她租的愛巢,趙師戴綠帽蒙羞,氣憤難平。
趙老師心生怨恨,堅持提告,徵信業者表示打贏官司仰賴跡證,趁機追加費用達160萬元,又疑似佯裝水電工侵入住宅,安裝針孔攝影機,拍下其妻與情夫性愛畫面,掌握兩人偷情證據,還播放給趙老師觀看。
徵信業者日前發現趙妻與醫師同處一室,直到凌晨一時許,屋內傳出叫床聲響過大,趙老師會同轄區派出所長及警員趕赴撞門抓姦,不料兩人卻拒不開門,還打電話找友人打圓場,僵持8小時後,兩人才穿著整齊開門離去。
趙老師上警局怒告其妻與醫師情夫妨害家庭,不料徵信業者竟以光碟涉及非法舉證,擔心吃上官司為由,拒絕作為呈堂證供,表明官司定讞才願意交付,趙老師無奈只好請派出所所長充當人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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