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一歲王姓女子因為懷疑楊姓老公在外頭拈花惹草,委託徵信社協助搜證。九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晚間十時許,徵信社人員跟監發現,楊某駕車搭載何姓女子投宿貢寮鄉大東旅社。
徵信社總經理偕同王婦至福隆派出所報案後,率領經理及人員等五人赴旅社抓姦。
十八日凌晨零時,王婦與五名徵信社人員趕赴旅社,並在櫃台旁等候與派出所警員碰面,眾人再偕吳姓旅館負責人,上樓至楊姓老公投宿房間查看。
王婦先行上樓查看,聽到房內政傳來魚水之歡的嘿咻聲響,氣極敗壞下擔心警察姍姍來遲,房裡兩人恐怕早已完事,難以查獲老公通姦事證,等不及警員到來就先行呼叫徵信員上樓,提早破門而入。
徵信員踢開房門時,躺在床上一絲不掛的楊某驚訝起身,衝向前阻止徵信員持攝影機蒐證錄影,何女則趕緊持棉被裹身,一臉驚恐,不知如何是好?楊某、何女與多位徵信員發生扭打,而王婦也加入戰局,拉扯何女頭髮,辱罵何女是狐狸精,直到時警方趕到現場,這才拉開爭執不休的雙方。
法院表示,除了總經理陳江峰在旅社門口看守之外,查淑娟等四名徵信社人員與王婦未等待警員持法院搜索票到場,提早破門雖確「抓姦在床」,卻也觸犯刑法侵入住宅罪。王婦與徵信社人員各判決有期徒刑一個月,及有期徒刑一個月十五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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